只有相信的,你才会一点点理解它;
这些相信的,它一定是你所熟悉的;
那些熟悉的,那是直观且日学而积。
总之: 无他,惟手熟尔
慧> You believe it, you understand it.
诺> 彼此尊重、彼此信任、彼此参与、彼此承诺
德> 知死而智生
道> 非攻节用,乘物游心,我自然
2011-05-11
2011-03-27
2010-12-05
网中像
Vint Cerf(文顿·瑟夫)说过:
The internet is a reflection of our society and that mirror is going to be reflecting what we see.
( 互联网好比一面镜子,我们在镜中所看到的是这个社会的映像。 )
If we do not like what we see in that mirror the problem is not to fix the mirror, we have to fix society.
( 我们若是不喜欢那个镜中的样子,问题不在于去矫正那面镜子,而是要去纠正这个社会。)
2010-11-30
显性社会化的暴力不可避免
当前在互联网上流行的社会化软件或社会化系统,在本质上,它是一种使个体与个体间社会关系完成向显性转化的系统。这种系统积极作用的一面是扩展了单个个体的虚拟视界,可以更多连接视界上的个体。但无法忽视:
人造系统最后往往发现最大的问题是多样性的丧失,社会化系统同样如此。我们需要多样性,因为多样性的生态系统会产生了具有差异的个体。尽管这些个体彼此不同,但他们因为历史的连贯性还会存某种相似之处,由此,在形式上我们可以“定义”个体间的相似性。然而,人造的社会系统,尤其利用显性的人际关系所建立的推荐系统,这种相似性正是其技术核心。基于相似性的算法而试图构建多样性的系统的计划是本末倒置,只会令系统的多样性弱化而不可延续。失去多样性的系统,个体的突发暴力不可避免。
- 这种个体与个体社会关系的显性转化是人造的;
- 原本默会的个体关系,显性显性转化的形式单一且粗糙;
- 这种显性化的规模速度难以预测和控制,会突然爆发;
- 一旦这种显性化规模达到一个数量级,所形成的群体会侵占个体原本的自由。
人造系统最后往往发现最大的问题是多样性的丧失,社会化系统同样如此。我们需要多样性,因为多样性的生态系统会产生了具有差异的个体。尽管这些个体彼此不同,但他们因为历史的连贯性还会存某种相似之处,由此,在形式上我们可以“定义”个体间的相似性。然而,人造的社会系统,尤其利用显性的人际关系所建立的推荐系统,这种相似性正是其技术核心。基于相似性的算法而试图构建多样性的系统的计划是本末倒置,只会令系统的多样性弱化而不可延续。失去多样性的系统,个体的突发暴力不可避免。
2010-11-06
自省,不要太相信
当一个人看不到自己的错误,这要他如何自省?!
实验《看不见的猩猩》:
人们一开始,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然后下意识地激活自我防卫(ego defense):
两点建议:
实验《看不见的猩猩》:
实验者被要求观看一部录像,内容是分别穿白衬衫和黑衬衫的两组队员打篮球,实验者被要求记录下白队传球的次数。在录像的最后,一个穿着猩猩服装的人走到了两队的中间,然后转向镜头,捶胸,之后离开。
结果显示,约50%的人根本都没发现这个猩猩。
This experiment reveals two things: that we are missing a lot of what goes on around us, and that we have no idea that we are missing so much.
人们一开始,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然后下意识地激活自我防卫(ego defense):
Schulz指出,即使在一些非常小的事情上,我们也极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我们会主动忽略了这些负面信息,甚至否定它,把指责转移到别人身上,为自己辩护,进行自我防卫。
这就是关键:
我们总以为自己偶尔才会犯错误,实际上我们几乎天天在犯错。
两点建议:
- 积极地寻找异常现象。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自省,因为那种“自以为正确”的感觉往往在产生误导作用。我们需要外部力量去发现我们是否在犯错误。
- 对彼此宽容一些——包括你自己。我们都有盲点。
注:
[1] 以上文字主要来自于《为什么人们总对自己的错误视而不见?(Why Being Wrong Feels So Right?)》。
2010-11-01
如何处理从下而上的便利?
今天在BTRFS邮件列表上看到这样一段对话,事件虽小但颇有代表性。
Chris Mason向Linus提交BTRFS更新,但这些变更与Linus的代码树存在变更冲突,Chris或为了方便Linus就顺手解决这些冲突而生成一个新的分支,并在邮件列表里向Linus提醒这事:
Linus认为这样“便利”虽然省了些事,但可能会妨碍他的体验和判断,干脆直接回复道:
对于复杂系统,那些意外的事件往往比那些计划内事件提供更多的信息,无视、拒绝这些“意外”只会令自己成为“局外”人。显然,带队伍的是不能成为局外人,更不要危及自己“awareness of how things are interacting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的能力。
Chris Mason向Linus提交BTRFS更新,但这些变更与Linus的代码树存在变更冲突,Chris或为了方便Linus就顺手解决这些冲突而生成一个新的分支,并在邮件列表里向Linus提醒这事:
There were some minor conflicts with Linus' current tree, so my branch is merged with Linus' tree as of this morning.
...
Linus, please pull the for-linus branch of the btrfs unstable tree:
git://git.kernel.org/pub/scm/linux/kernel/git/mason/btrfs-unstable.git for-linus
Linus认为这样“便利”虽然省了些事,但可能会妨碍他的体验和判断,干脆直接回复道:
Gaah. Please don't do this. Unless it's a _really_ messy merge, I really do want to do the merge. It's fine to have an alternate pre-merged branch for me to compare against, but please do that separately.
So what I did was to just instead merge the state before your merge, and in the process I:
(a) noticed that your merge was incorrect (you had left around a unused "error:" label in btrfs_mount()), since I did use your merge as something to compare against (see above). That label had been removed in your branch by commit 0e78340f3c1f, but your merge resurrected it.
(b) saw just how horribly nasty your writeback_inodes_sb() end result was, and decided to clean up the estimation of dirty pages in order to not end up with the function call argument from hell.
Now, it's obviously totally possible that I screwed things up entirely in the process, but as mentioned elsewhere, I do feel that actually seeing the merge conflicts really does help me get a feel for what I'm merging, and what the points of conflict are.
And yes, maybe it's just me showing my insecurities again. I have various mental hangups, and liking to feel like I know roughly what is going on is one of them. Doing the merges and looking at the code that clashes makes me feel like I have some kind of awareness of how things are interacting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对于复杂系统,那些意外的事件往往比那些计划内事件提供更多的信息,无视、拒绝这些“意外”只会令自己成为“局外”人。显然,带队伍的是不能成为局外人,更不要危及自己“awareness of how things are interacting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的能力。
2010-09-01
数据移动 vs. 计算移动
是移动数据,还是移动计算?如何平衡两者?
这是策略判决。
无论移动数据或是移动计算,系统如何实现足够的复杂性和伸缩性?
这是结构设计。
如何将平衡数据与计算的花费控制在预计范围之内?
这是运作管理。
这是策略判决。
无论移动数据或是移动计算,系统如何实现足够的复杂性和伸缩性?
这是结构设计。
如何将平衡数据与计算的花费控制在预计范围之内?
这是运作管理。
2010-04-02
2009-10-25
2009-10-24
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
Google数字图书计划已谈过两次(1,2),这次问一个法律问题:仅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与图书馆合作扫描图书,算不算侵权呢?我不是律师,也不是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人士或专家。自己动手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订)》,列在下面供好事者参考。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2009-10-22
再谈“数字图书计划”
昨天提到“谷歌图书”计划,我是极为赞赏在Google其图书计划中所崭露出来胆识和睿智。为什么今天还要继续谈呢?因为我发现,我又被所谓的“网友”代表了,比如这处《作家酝酿集体维权 网友向谷歌文化霸权说“不”》:
对于数字图书和互联网分销体系的优势,这已是显而易见。在这新旧更迭的当口,如何将图书的传统版权制度过渡到适合数字图书发展的版权制度,这才是我们这个世界索要面临的大挑战。我毫不掩饰在此问题上对Google胆识的赞赏,权力人社会关系复杂而分散。但就中国而言,图书发行量超过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又有多少?!对谷歌图书计划,中国作协目前发言那很带劲,但保护那些普通作者的权益的真正行动有多少呢?且不说那些因言而生事端的,但就去监督印数、销售量保护作者的经济利益就被动了许多。比如最近方舟子提到自己图书发行的一些事(XYS20091019):
Google显然有意给出了一个靶子:
Google也无意去一个个找作者谈判,因为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扫描图书,文字识别,数字内容整理,数字版权标识与管理所需的技术和金钱也是一个挑战。Google靶子抬出来了,如果中国作家们不是散沙一片,如果中国作协可以真实的代表中国作家们,那就去谈判,为什么美国作协可以谈,我们就不可以谈,担心我们没有智慧吗?!要是没胆量去谈,就去要求完全删除所有中国图书,我国已经快成了一个大局域网了,我们不稀罕这顺风车,我们是无产者,还怕这,开玩笑。作协,我看好你奥。
有人担心Google会垄断,我想这有点杞人忧天了,先走走看看嘛,给新事物一个机会。这次Google只要做了,有了一个模式、一个先例。出版商、作家们以及相关协会们就知道要什么了,各国各级图书馆们就知道怎么处置藏书与数字图书了,各类IT技术公司们知道要怎么发展了,一般来说只要有可观的利润,就会有人跟进,还怕这只有一家吗?!再惨一点,国内有专家,他们会提出“要保护国家安全、要保护社会知识财富”,无论匝地,国内也会有人做的。
现在很多精明的人们在观望,看Google吃这第一只螃蟹的味道是怎么样的,是中毒身亡,还是一脸满足。
更有读者和网友呼吁要封杀谷歌数字图书馆,坚决不看未经授权的作品。网友阿渊认为,谷歌敢明目张胆地将中国作家的作品扫描上网,这本身就说明,他们把中国作家看得太轻了,这是一件伤害国人自尊心的事情。因此阿渊在网上呼吁成立谷歌数字图书罢读联盟。彻底无语!真令人痛苦,怎么到处有蠢人呢,只好在这里补个声明:截至现在我一直认为谷歌的企业文化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无需进行“保先”教育,而且我不认为我的自尊心和感情受到任何伤害,同时对这种被代表事件表示愤怒。在三个“代表"后,这个社会民众意见不乏“被代表”事件。我就有点小要求,能不能不要找那些一幅痴呆像的人代表我啊,尽管Google通过图书馆的藏书扫描书籍,但你在Google Books里有可能完整阅读那些未授权书籍吗?!
对于数字图书和互联网分销体系的优势,这已是显而易见。在这新旧更迭的当口,如何将图书的传统版权制度过渡到适合数字图书发展的版权制度,这才是我们这个世界索要面临的大挑战。我毫不掩饰在此问题上对Google胆识的赞赏,权力人社会关系复杂而分散。但就中国而言,图书发行量超过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又有多少?!对谷歌图书计划,中国作协目前发言那很带劲,但保护那些普通作者的权益的真正行动有多少呢?且不说那些因言而生事端的,但就去监督印数、销售量保护作者的经济利益就被动了许多。比如最近方舟子提到自己图书发行的一些事(XYS20091019):
国内大学出版社在这方面是非常不规范的。比如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的《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一书,只在出版的当年按销售量支付过我一部分版税。5年来这本书一直在卖,似乎销量也不算差,至少我知道有两家书店近年来都去进过一批。但是出版社未再向我支付过一分钱。原来的责任编辑早已离开,我也不知道该找谁要去。据说广西师大出版社拖欠、克扣作者版税在业界是有名的。
形成对照的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几年来时不时地会收到他们主动寄来的帐目和版税,前几天刚刚又收到一笔,让我知道《餐桌上的基因》一直在卖(内容相同的《食品转基因》已无库存,不再加印)。
国内对实际的印数、销售量、版税支付没有任何监督,只能完全靠出版社的自觉。
Google显然有意给出了一个靶子:
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根据美国版权法,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
谷歌提出的具体的和解协议是,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作者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经包括中方在内的权利人的要求,谷歌给予现金赔偿的截止期限已推迟至2010年6月5日,删除图书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作者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作者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作者著作也将不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文字摘自此处)
Google也无意去一个个找作者谈判,因为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扫描图书,文字识别,数字内容整理,数字版权标识与管理所需的技术和金钱也是一个挑战。Google靶子抬出来了,如果中国作家们不是散沙一片,如果中国作协可以真实的代表中国作家们,那就去谈判,为什么美国作协可以谈,我们就不可以谈,担心我们没有智慧吗?!要是没胆量去谈,就去要求完全删除所有中国图书,我国已经快成了一个大局域网了,我们不稀罕这顺风车,我们是无产者,还怕这,开玩笑。作协,我看好你奥。
有人担心Google会垄断,我想这有点杞人忧天了,先走走看看嘛,给新事物一个机会。这次Google只要做了,有了一个模式、一个先例。出版商、作家们以及相关协会们就知道要什么了,各国各级图书馆们就知道怎么处置藏书与数字图书了,各类IT技术公司们知道要怎么发展了,一般来说只要有可观的利润,就会有人跟进,还怕这只有一家吗?!再惨一点,国内有专家,他们会提出“要保护国家安全、要保护社会知识财富”,无论匝地,国内也会有人做的。
现在很多精明的人们在观望,看Google吃这第一只螃蟹的味道是怎么样的,是中毒身亡,还是一脸满足。
2009-10-21
"谷歌图书"计划,迈进数字图书时代
"谷歌图书"计划是一个极为庞大、富有野心,又充满理想的计划,这自然争议不断。作为研究者,常遇到的一种境况,当听人引述了一段话,或知道某内容在某个图书内,你想去查证或深层次阅读时,你发现获得那本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那本图书已经绝版,作者也难以联系,为了一句话、为了一片内容,获取的费用太高太高。甚至对于版权人,那本书的也不再是其所最关心的。作为图书的版权人,必须清楚这一点:图书一旦诞生,它的生命已经不属于你。
我们有一个认知共识:所付出的是应有所相匹配的回报,这是我们所赖以继续生存的基础。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个现实,现在版权制度充满了不合时宜的矛盾,那些学术、技术图书无论是著的还是编的,其金钱、精力耗费要远远地高于那些流行图书,而且发行规模要少的多,那些富有知识的作者更乐于其知识得以传播,其技术得以转化,不幸的是其读者要么太分散要么太少。
让我们思考、想象一下未来,将来是否还会存在纯粹的“作家”,“写作”是一种社会职业还是一种传播自己知识的技能,至少现在有不少是“一边研究一边写作”,写作已经是其得以进行深度研究的必备技能,而且生活质量也不依赖于写作是否得到回报。再让我们想象一下,对于知识传播,出版社过去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将来会承担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成不变吗!数字化时代,图书排版、印刷的费用已大大降低,图书销售也不完全以来书店这一传统渠道,更多是通过互联网购买,要么使用屏幕阅读要么打印部分阅读,为什么还要耗费那些不必要的木材和石油呢!
数字图书,你的时代已接近。
我们有一个认知共识:所付出的是应有所相匹配的回报,这是我们所赖以继续生存的基础。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个现实,现在版权制度充满了不合时宜的矛盾,那些学术、技术图书无论是著的还是编的,其金钱、精力耗费要远远地高于那些流行图书,而且发行规模要少的多,那些富有知识的作者更乐于其知识得以传播,其技术得以转化,不幸的是其读者要么太分散要么太少。
让我们思考、想象一下未来,将来是否还会存在纯粹的“作家”,“写作”是一种社会职业还是一种传播自己知识的技能,至少现在有不少是“一边研究一边写作”,写作已经是其得以进行深度研究的必备技能,而且生活质量也不依赖于写作是否得到回报。再让我们想象一下,对于知识传播,出版社过去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将来会承担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成不变吗!数字化时代,图书排版、印刷的费用已大大降低,图书销售也不完全以来书店这一传统渠道,更多是通过互联网购买,要么使用屏幕阅读要么打印部分阅读,为什么还要耗费那些不必要的木材和石油呢!
数字图书,你的时代已接近。
2009-09-27
2009-09-24
2009-09-19
孩子的路与同辈压力
人性自然,每个人注定是要走自己的路的,没有一条人生路相同。路虽在脚下,但有谁能说得清楚自己要走的路,何况要求别人甚至孩子。孩子也和我们一样,走一步就要看看周围,渴望认可。因为走过的路太少太少,对这种认可的渴望,孩子要比成人有更强烈的感觉。
孩子在追逐认可的过程中积聚了“同辈的压力(Peer Pressure)”,朋友之间要做同样的事情,朋友之间遵循同样的规则,作为同辈认可的条件总要先舍去自己的一部分。孩子对比同伴走的路,因为相似而最好理解,因为理解了也就有了前行的自信或方向。因为这样,那些同伴的认可也就显得无比重要和无比可亲。
游戏成瘾问题,网络成瘾问题,我们可以将问题归咎于网络。但事实上,互联网只是给孩子提供了一个彼此之间联系更为紧密的空间。无论是否有网络,孩子彼此的联系都会形成了一个幻想的世界。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只是条件上迎合了这个幻想的世界。
历史上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我们获得知识是如此丰富、廉价和快捷,这才是互联网存在的真正价值。孩子只有不断地获取更多的知识,才能塑造自己真实的世界,走自己的路。如何帮助孩子获得知识,从幻想世界走向真实世界,这是教育的目的,不是互联网的。这离不了家长、老师及社会的共同努力,教育更不是那一成不变的东西,家长、社会要比孩子更应该适应技术的发展及社会的转变,去思考去尝试,将互联网变成教育的工具。
孩子不是机器,输入了知识便就能执行。孩子如何才能相信传授给他们的知识?只有那些相信的知识才是他们自己的知识。孩子如何能够建立自信从同辈中走自己的路?只有拥有这种自信,孩子们才能开始自己选择知识,塑造自己真实的未来。相信拥有的知识,自信选择的知识,这才是家长、老师及社会所应共同努力的。
最后,下面的一段话摘自《我们正成为“愚蠢的一代”?》,仅供参考:
孩子在追逐认可的过程中积聚了“同辈的压力(Peer Pressure)”,朋友之间要做同样的事情,朋友之间遵循同样的规则,作为同辈认可的条件总要先舍去自己的一部分。孩子对比同伴走的路,因为相似而最好理解,因为理解了也就有了前行的自信或方向。因为这样,那些同伴的认可也就显得无比重要和无比可亲。
游戏成瘾问题,网络成瘾问题,我们可以将问题归咎于网络。但事实上,互联网只是给孩子提供了一个彼此之间联系更为紧密的空间。无论是否有网络,孩子彼此的联系都会形成了一个幻想的世界。互联网的虚拟世界只是条件上迎合了这个幻想的世界。
历史上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我们获得知识是如此丰富、廉价和快捷,这才是互联网存在的真正价值。孩子只有不断地获取更多的知识,才能塑造自己真实的世界,走自己的路。如何帮助孩子获得知识,从幻想世界走向真实世界,这是教育的目的,不是互联网的。这离不了家长、老师及社会的共同努力,教育更不是那一成不变的东西,家长、社会要比孩子更应该适应技术的发展及社会的转变,去思考去尝试,将互联网变成教育的工具。
孩子不是机器,输入了知识便就能执行。孩子如何才能相信传授给他们的知识?只有那些相信的知识才是他们自己的知识。孩子如何能够建立自信从同辈中走自己的路?只有拥有这种自信,孩子们才能开始自己选择知识,塑造自己真实的未来。相信拥有的知识,自信选择的知识,这才是家长、老师及社会所应共同努力的。
最后,下面的一段话摘自《我们正成为“愚蠢的一代”?》,仅供参考:
你知道一个18岁的男生为什么要上开心网吗?因为他的朋友上了。你知道16岁的女孩为什么要在肩膀上文身吗?因为她的朋友文了。你知道,如果一个年轻人没有博客,没有开心网账号,会面对怎样的压力吗?
2009-09-18
临界
我们习惯认为大事件必然有大的问题,是这样吗?!滴水不漏的预防会减少损失吗?!摘了两篇方舟子的关于临界的科普文章:
《野火烧不尽(方舟子)》
《生物大灭绝为什么反复发生?(方舟子)》
《野火烧不尽(方舟子)》
他们用不同的点火频率进行模拟。有的模拟每种125棵树扔一根火柴,有的每种500棵树扔一根火柴,有的则每种2000棵树才扔火柴。点火的频率越低,发生大火的频率就越高。在频率低到每种2000棵树才扔火柴时,这时网格上已密密麻麻布满了树,扔下的火柴通常点燃大量的树木,在许多情况下甚至烧光了所有的树。
他们把这称为“黄石公园效应”。在1972年之前,美国黄石公园对野火采取零容忍政策,一旦发现野火就尽量将其扑灭。这就像是模拟程序中超低的点火频率,也出现了类似的后果:1988年黄石公园突发大火,烧掉了32万公顷的森林,占公园面积的36%左右。
对任何野火都强行扑灭,这样做让森林不再处于临界状态,而是处于更不稳定的超临界状态:森林里充满了老树、死树、矮树、野草,地面堆满了树枝、树皮、枯叶,这些全都是上好的燃料,只要有了火源,就会熊熊燃烧起来,不可抑制地蔓延开去。野火是不可能完全制止的,只会推迟其爆发,推迟得越久,后果就可能越严重。
《生物大灭绝为什么反复发生?(方舟子)》
芝加哥大学古生物学家塞普科斯基在图书馆泡了10年,统计化石数量最为丰富的海洋无脊椎动物各个属、科产生和灭绝的时间。这项工作在1993年完成后,又激发了其他人去统计其他类群的古生物的情况。
...
统计灭绝规模的分布情况,有了出乎意料的发现:灭绝规模每增加一倍,发生的几率就减少为四分之一。
当我们见到大事件时,总是习惯于认定它必然是由某种特殊的原因引起的。但是我们以前介绍过,幂律表明,大事件的发生因素与小事件的发生因素相同,它们的出现纯属偶然,是处于临界状态的系统发生连锁反应的结果。
2009-09-13
2009-06-26
无奈的"立场设计改革"
一个现实多数的信息化项目都走成了如"立场设计改革"所述的模式,尤其是那些政府和国企的信息化项目:
不妨接受立场设计改革这一信息化模式的称呼,但文章所说其“成功率高、效果好,不容易反复”,这不是事实。一个争议问题就是这所谓的“成功”如何定义,如果按照只要这个系统活了下来,只要其有所担当,这也就好办了,不过那些死去的信息系统很显然被我们遗忘了,信息投入高浪费也是现状。
反思在一些中小型私企,这种现象发而少,为什么?!或许一个直接理由是其规模小,没有政府、国企复杂。不妨就从这个角度开始思考,“小”是否就问题的精髓,信息化是否也要考虑“敏捷”:慎谈集成,推动更替;功能单一,界面实用。最近系统集成、数据整合、接口标准化等项目很时兴,上了不少,成过鉴定验收也不少,但起到作用、有所担当、可以活下来的甚少。
除了技术层面,从业队伍也是一个大问题,当前高校里无论是本科教育还是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基本上是纸上谈兵,信息主管、工程师们多数是出来后要摸爬滚打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实战经验也无法回到高校再加工获得提升。一方面信息主管战略意图、执行目标模糊,业务谈得少,时兴技术谈得多;另一方面,信息系统工程师不专业,能够使用业务语言与客户交流的工程师已是珍稀,多数缺乏主动设计的能动性,业务需求驱动成了客户要求驱动。
如果接受无奈,问题只会更糟。
可是企业在着手信息化前,企业往往不明确需要如何调整现有的组织,也就相当于并不清楚应该如何改革。接着,在信息系统的业务逻辑、功能性能、配置、工期等系统架构确定以后,才按照这个架构来设计企业的组织和业务流程的调整方案。这相当于改革的方案。以后,随着信息系统上线,改革逐步到位。
这种方法可以概括为确定目标之后,先架构信息系统,再设计改革方案。建成信息系统后,在上线的过程中实施改革。这种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信息化的立场设计改革。
十余年企业信息化的经验证明,这种方法成功率高、效果好,不容易反复。
不妨接受立场设计改革这一信息化模式的称呼,但文章所说其“成功率高、效果好,不容易反复”,这不是事实。一个争议问题就是这所谓的“成功”如何定义,如果按照只要这个系统活了下来,只要其有所担当,这也就好办了,不过那些死去的信息系统很显然被我们遗忘了,信息投入高浪费也是现状。
反思在一些中小型私企,这种现象发而少,为什么?!或许一个直接理由是其规模小,没有政府、国企复杂。不妨就从这个角度开始思考,“小”是否就问题的精髓,信息化是否也要考虑“敏捷”:慎谈集成,推动更替;功能单一,界面实用。最近系统集成、数据整合、接口标准化等项目很时兴,上了不少,成过鉴定验收也不少,但起到作用、有所担当、可以活下来的甚少。
除了技术层面,从业队伍也是一个大问题,当前高校里无论是本科教育还是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基本上是纸上谈兵,信息主管、工程师们多数是出来后要摸爬滚打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实战经验也无法回到高校再加工获得提升。一方面信息主管战略意图、执行目标模糊,业务谈得少,时兴技术谈得多;另一方面,信息系统工程师不专业,能够使用业务语言与客户交流的工程师已是珍稀,多数缺乏主动设计的能动性,业务需求驱动成了客户要求驱动。
如果接受无奈,问题只会更糟。
20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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