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0

规则的惩罚预期与变通

规则很重要,现实也很精彩:
当地时间8日,美国警方逮捕了在数天前违规进入纽瓦克国际机场安全区,和女友吻别的一名中国籍男子,当时这起“吻别事件”导致机场关闭6小时之久,数千乘客重新安检。(凤凰网

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不守规则为什么会成为习惯?”

试想一个博弈:不守规矩的惩罚是可以预期的,但守规矩的惩罚是不可预期的。我们如果开始一次决策,肯定会选择那些可靠的、可预期的信息作为决策的基础。毕竟不可预期的就意味着难以理解且令人痛苦。对于博弈自然决策不是一次而是反复的多次。但反复建立在可预期结果上的决策就会形成一种惯例或习惯。那么这个惯例是什么呢?我们习惯避免自然要降低预期的损失,这是生存的天性。因此,一个最经济的手段就是“变通规则”。

这里所要说的意思不是走另一个极端:守规矩的惩罚是可以预期的,不守规矩的惩罚是不可预期的。一个“平和”的社会至少要做到:无论对于不守规矩还是对于守规矩,他们的结果都应是可以预期的,而且守规矩的惩罚预期要远小于不守规矩的惩罚预期,最好逼近于零,当然只有在理想社会里才会为零。

问题还没有结束而且也不会这么单纯。因为变通空间影响着不可预期性,当变通空间越大其不可预期性也就会越大,而且不可预期的结果在博弈中又会促使人们寻找更大的变通空间。走出这一恶性循环的方法就是“中止变通”,尤其从那些掌握最大变通空间的地方开始。但愿不再听到这样的“酒桌谈资”:
一日领导下来视察,
“小李,工作很不错啊,盖的很有气势,很现代,彰显先进性”,
“领导,这是大家的尽力,自筹六亿,还亏空四亿,你看?”,
“额,打份报告吧”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