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6

“多数统治”和“多数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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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里克利曾经用很简练的方式说明这个观点:“在我们这群人中,可能只有几个人有能力制订政策、具体实行,但是,我们所有人都要有评判的权力。”

理念——特别是创新的理念——或许会得到一些人的踵事增华、澄清诠释,但是追本溯原一定是少数人的心血结晶。但是,很多人在事后,却有能力评判这些观点是对是错,特别是那些切身经历政策后果的人,他们的看法更值得重视。这样的评估,这种对错的判断,是可以交由广泛的选民抉择的。

如果是这样,重要的是弄清楚一件事:想大众征询意见的课题,不要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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