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6

规模与技术的组合远远重要于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重要吗?!这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最近有人提请商业模式也应像专利一样保护起来,跟风效应损害了创业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利市场经济发展。诚然在最近一轮互联网风投中,例如Web2.0,这种模式的确不同以往,虽然定义一致有争议,但其核心是“经营用户自己创造的内容”。然而这场热潮已近顶端,此时逐渐会有创业者倒下来,他们每个人都很悲愤,因为毁掉他们的是这一窝蜂的“跟风”。

商业模式真的这么重要吗?这令人存疑。只要想到一个“主意”、“题材”,找到一家风投,在从市场上找到技术去实现这个伟大主意,中间,第二家风投会主动找你,你就获得成功了。显然,我们忽视了一点,之所以“跟风”的盛行,就意味着这个市场的门槛极低,用个时尚的术语,就是缺乏“核心竞争力”。

在IT领域,经常有人抱怨,技术发展太快,技术与软件的复制太容易,竞争异常残酷。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我遗憾的断定是我们从业者水平太低,功底不深而浮于面,其实任何技术都至少沉淀了10年或10年之上的时间,例如20世纪90年的Internet技术,2000年左右的搜索技术。

我们习惯于拿Baidu(百度)和Google(谷歌)作比较,作为一种国人的感受,我也感情上倾向Baidu,近两年Google在国内的市场“失利”,似乎也不断证明Baidu不断壮大。非常遗憾,我并不看好百度,现在百度的风光仅仅是沾搜索技术市场的投资势头。为什么?! 因为它缺少核心技术,而且搜索技术的影子太深,百度已经丧失5年前闷着头不断夯实、稳步布局的能力已不在,以至于百度缺少面对后5年竞争的基础设施布局。

我不担心无人质疑我的观点,但我仅是提醒一句,无限的繁荣往往是一个生命最后的绝唱。如果你愿意深入观察,就请关注Google在推出那些朴素的、原创性技术的速度,以及这些产品的品质。然而我们的百度有哪些原创性的技术?“更懂中文”吗?若存在的话,它们的间隔时间和速度是多少?不仅百度在这个时期,微软再次犯了战略性错误,最近微软和与Yahoo才朦胧地感觉,Google似乎正在进行的是一场全球性涉及内容虚拟化基础设施布局,在这个方面,他们与Google的差距已是它们能力总和,甚至更多,他们会因此合并吗,这依然是个偶然,但差距的确已是必然。

至此,我观点一个核心结论“规模与技术的组合要远远重要于商业模式 ”。

规模×技术 >> 商业模式

PS: 有时间,我将会讨论一下“迷幻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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