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摘录张五常的《件工制度有所不逮(1986)》:
在件工制下,偷懒或散漫的工人自食其果,所以他们有自动自觉的生产意向。可是,件工制虽可减少监察的交易费用,另一种交易费用却会较高的。这是因为件工制虽能鼓励工人增加件数,但他们却有意向出产质量低劣的产品。所以在件工制下,审核产品的交易费用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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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为什么目前中国的工厂,除件工以外,很少用其它的合约形式?这是一个有趣而重要的问题。
我的答案是:由于工厂是国家所有,赚钱的多少在大体上与私人的利害无关。一个厂长只能以件数的方式,而不能以自己的判断、认识,随「意」奖、罚工人,因为这样做,就变成滥用权力了!这样,只有以件数的或多或少来决定工人的收入的多寡,才能看来名正言顺,因为这是以产量来奖优罚劣的办法。但如此一来,件工之有所不逮,就难以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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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难怪有人要提倡《告别灰色检索》了,太过轻易得到论文也会令人上瘾。“它要占用很多我们本应该读书、实验、打球、恋爱、休息的美好时光,让我们如痴如狂的枯坐在电脑前,淹没浩渺的数字海洋里”。“灰色文献获取的游戏,是一个昂贵的游戏;杀伤力极强,不但是指对数据库、对学校,更是对玩家自身”。“放弃了灰色检索,我们忽然惊奇的发现天地可以那么大,我们可以那么自由快乐——其实,我们原本就是这样的。”
我们如迷宫中穿梭的小白鼠,一面为了体面的生存而麻木“产出”论文,一面又发狂地去“占有”更多的论文。何时走出这个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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