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6

专利的魔咒

不清楚其它专利如何,但软件专利已成为整个产业的魔咒,读一下这则新闻《“Web服务专利拍卖 众高科技巨头坐卧不安”》也就知道大概了。软件能否称为专利,过去这一直是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因为它没有一个清晰的可以依附的形体,软件创造的“发现”和“发明”的边界也是极为模糊的。现在公司们积极申请专利,赚取专利费已经不是主要用意,更多的是储备专利,避免专利的恶意诉讼。无论如何只要踏入专利的泥潭,虽命可保但至少要脱层皮,例如SCO诉讼IBM侵犯Unix相关专利的系列诉讼可见一斑,后来Novell介入使得权利之争更为激烈,最近法院判Novell拥有专利,这使得SCO不得不进入破产保护。

开放源代码,这是一个大的历史潮流,这也是的彼此的软件设计相互补充,专利的技术特征也已经相当模糊,一旦专利站必不可免,除了起到用大量钞票淹死律师们,似乎诉讼双方也没有什么益处。

总之,软件可以有著作版权,但不应有专利,到底软件设计是没有实体的。
灵魂与肉体,人类更容易控制肉体,灵魂何物,这或许只有神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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